福田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市中心城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位于深圳中部,东起红岭路与罗湖区相连,西至侨城东路、海园一路与南山区相接,南临深圳河、深圳湾与香港新界的米埔、元朗隔河相望,北至白尾石、大脑壳、黄竹园等山脊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毗邻。
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三、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实施时间
自2023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施行。
以下是我的回答,深圳市福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是港、澳、台同胞的,或具有国外户籍的,视为不具有深圳市户籍。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发放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地点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前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或咨询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全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