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遗失住院发票,医院一般不可以重新开具发票。但可以向医院提出出具证明的请求,原开具发票的医院在查对发票的根联、记帐联无误后,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将原发票存根复印件盖章交您,附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作发票丢失说明。凭以上材料到单位财务报销。
各个医院医疗清单保存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大多数医院是用电脑数据管理保留的,时间比较长一点只要没有更换程序,几年内都是可以打印的。
如果是正规大医院,缴费记录是永久保存的,小的卫生所就不一定了,3~5年不等。有的时候医院为了更好的发展更新升级系统,具体则是根据医院的情况而定的。
患者出院时医院出具结账收据供医保报销使用,结账收据遗失,只能补办费用证明,补办费用证明须在报销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原始收据遗失未报销,并加盖财务公章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