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案情,理清责任 掌握所仲裁调解案件的案情,以及在认识上梳理清楚是谁方的过错与应承担多大的责任,是仲裁庭在调解中用以抓住“软肋”与“契机”,“暗示”各方当事人,使其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的重要依据。当然,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说,不需在调解中将是非曲直弄个一清二楚,以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有利于达成和解。
2.宣扬和谐,达到双赢 一要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仲裁调解的优势和好处,突出和谐与亲和;二要向债权方讲明可由此避免对方当事人不当地利用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拖延债务的偿付,易于自动履行;三要向债务方说明在解决此纠纷后与对方继续合作或尽快抓住从事获取新效益的机遇,从而达到“双赢”。
3.分析心态,促成互谅 要提倡仲裁调解人注意探索使用“调解心理学”,比如:要从双方的利益要求
仲裁协商律师费通常是需要由雇主或雇员支付的。在进行仲裁或协商过程中,律师通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雇主和雇员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律师费的支付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是否需要支付律师费,以及费用的具体数额,最好是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协商协议来确定。
是的
当事人在收到仲裁庭通知时,应该给仲裁庭写送达回证,即回执单,表示已经收到仲裁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