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去卖给二手车贩子,但是没有过户。这应该不算偷税漏税。因为车没有过户。车的主人还仍然是自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把车卖给二手车贩子但不过户,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逃税和漏税行为。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您作为卖方在出售车辆时需要足额缴纳车辆购置税和相关税费,并且将车辆过户到买方名下。如果不进行过户,则卖方可以继续享有车辆提供的各种服务和福利,而买方则无法享受。这相当于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税,并且如果二手车贩子转手销售车辆,他们也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因此,建议在出售车辆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过户和缴税,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异地交易开票。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2、转入地登记查验一次办结。对在新车主住所地(转入地)交易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群众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
3、档案网上转递。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4、申请渠道网络化。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