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后的社保报销流程和生育报销类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以下是一般的报销流程:
1. 准备材料:女职工或其配偶或父母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产证明)、医院出具的小产后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门诊收据等材料。
2. 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可以领取补贴
女职工小产后,申请社保补贴的流程如下:由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劳动者身份证明、流产证明、社保卡等资料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中心申请补贴,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来完成补办工作,之后则可按规定领取补贴。
小产报销流程如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