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育津贴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
1.按照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3.对于特殊情况,无法确定平均工资的,按照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入)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9.有并发症的参保人需提供两份身份证与建设银行账号的复印件。并发症的费用单独拨付,提供材料后所报销金额于45个工作日后到账。
是的,济南市的生育津贴每个月并不一样。具体来说,根据济南市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标准是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70%、80%以及100%等不同比例确定的。也就是说,不同比例对应的生育津贴金额不同,因此每个月的生育津贴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此外,不同的家庭情况、医疗费用等因素也可能影响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