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业主的。
小区有三种车位,一是地下开发商或者是业主的产权车位,二是没有产权人防设施増设的车位,三是小区道路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以上车位都不是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未经授权无权处分车位无权收费,说白了物业公司就是一个开发商选聘而来的临时合同工,又何来车位是属于物业还是业主的问题。
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如果是占有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根据业主也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归属,开发商可以通过买卖、赠与、出租的方式将车位车库给业主使用。如果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的,则车位车库归全体业主共有;反之则所有权归开发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的防火墙通常使用耐火材料,如红砖、混凝土、岩棉等来建造。这些材料具有阻燃、隔热的特性,可以阻止火灾的传播,保障居民的安全。同时,在小区的建筑设计中,也会考虑到防火墙的位置和围护范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可能对小区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