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分落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分落户窗口受理落户申请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出具受理回执。
核查评分:对流动人口申报的积分项目,通过系统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审核评分。核查评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
公布达标分值: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办理落户手续:获准积分落户的申请人(累计积分400分),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积分管理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
1.省内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的准入人员持短信通知及落户材料,根据信息提示直接前往落户地所属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2.省外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以外地区的准入人员持短信通知及落户材料,根据信息提示前往落户地所属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准迁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40日)。回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后,再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所属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3.申请人和随迁家属原户籍分别在省内和省外的落户流程。
苏州积分落户的居住年限查询方法如下:
1. 打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http://rsj.ah.gov.cn/)。
2. 在网站右上角的搜索框中输入“积分落户”,然后点击搜索。
3. 在搜索结果中找到“苏州市积分落户制度”,点击进入。
4. 在该页面中找到“积分加分标准”部分,其中包括各种加分项以及每项加分的具体积分数值。
5. 在每项加分的具体规定中,可以找到关于居住年限加分的规定,以此来判断自己已经满足了多少居住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加分项的积分计算方法可能不同,所以在查询积分时应该仔细核对各项规定。同时,不同地区的积分落户标准也可能不同,您需要按照当地具体规定来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