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
根据湖北省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湖北省已经建立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湖北省的居民可以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异地就医,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医保的报销:
1.到参保地市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将以上材料送往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即可将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作为省本级医保慢门直接结算定点医院,积极与省医保平台对接,在实现省本级医保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后,目前已顺利实现了省本级医保慢门直接结算,极大地方便了汉外在宜的省本级广大医保患者。
2、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可以用,家人住院可以用自己医保卡里面的钱帮其支付医疗费用,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医保卡可以给家里人使用,指的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合乎要求的医疗费用,但是医保卡对应的是每个参保人的待遇不能共济,意思就是家里人住院不能用自己的医保卡申请报销。
比如,小李是某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小李的家人参加的是当地居民医保。实行共济后家人住院仍然只能享受居民医保的报销待遇,但可以使用小李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
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