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大类在药品范围内。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医保统筹品种包括以下几种:
- 基本药物:指国家医保目录中列出的常用、有效、安全、必需的药物。
- 特殊药物:指国家医保目录中列出的用于治疗罕见病、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的药物。
- 慢性病用药:指用于治疗慢性病的药物,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①起付线—3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②3万元—4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③4万元—7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
④7万元—17万元的部分,由大额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⑤17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支付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