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领导干部离退休后任职规定
时间:2025-05-12 19:07:35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法》和《领导干部任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离退休后任职有一些规定:

1. 离退休干部可以担任非领导职务:根据《领导干部任职管理条例》规定,离退休干部可以担任非领导职务,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2. 离退休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离退休干部一般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党委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等职务。

3. 离退休干部不能从事与原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离退休干部不能从事与原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以免出现利益冲突和违纪问题。

4. 离退休干部应当报告任职情况:离退休干部担任非领导职务时,应当向组织报告任职情况,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如果离退休干部担任的职务涉及到领导职务或与原工作相关,也需要向组织报告,接受组织的审查和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综合判断。同时,离退休干部在任职时应当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纪律、失信行为和道德规范。

领导干部离退休后任职规定
答案

干部离休后,不能再次任职,要是需要任职的干部。应该严格的按照干部离休规定去办,否则就是违背了干部领袖规定,是不予以受理的。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答案

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三、上述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者外,不得到国营企业任职。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且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离休、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

  四、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五、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离职经商、办企业;不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非法所得,一律没收。

  六、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停办以后,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由于违法经营导致亏损倒闭、资不抵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

  八、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九、为安排青年就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和乡镇、街道开办的企业存在的问题,由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另作规定。

  十、军队机关和军队干部办企业问题,按照1985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有关具体问题,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推荐
© 2025 鹏飞百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