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
战国时,邯郸为赵国都城,魏县为魏国都城; 汉末曹魏在临漳建都, 先后为曹魏、冉魏、前燕、东魏、北齐都城;北宋,大名府成为北宋陪都。
秦称棘蒲县或者广平县。
魏县,河北省财政直管县,隶属河北省邯郸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北邻广平县,西接成安县、临漳县,东与大名县相连,南临安阳县、内黄县、清丰县、南乐县,总面积863.6平方公里。2020年,魏县总人口104.11万人,有24个民族。截至2023年1月,魏县下辖17个镇、4个乡。县人民政府驻魏州东路68号。
秦,设棘蒲县。金,分魏县北部置广平县。1993年7月,邯郸地、市合并,魏县改属邯郸市。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魏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2020年,魏县地区生产总值20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3.1亿元,增长2.3%。
修水库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