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局管辖;劳动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部门之一,劳动仲裁委的办事机构,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在劳动局内,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也是劳动局的人员组成。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
劳动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局。
劳动仲裁是民事主体间解决解纷的一种途径,可以解决公司间、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公司间的纠纷和矛盾,依靠当事人之间事前或者事后的约定和协议,也就是说仲裁一般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法院诉讼(本文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纠纷解决,也就是劳动仲裁)。
但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到劳动纠纷的解决,去法院起诉之前,劳动仲裁是一个必经流程。也就是说,除非劳动仲裁委对于你的申请不予立案或者无回复,你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