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洛阳市正常缴存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二手住房、房改房等自住住房时办理提取的,所需提取凭证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以内调整为5年以内,
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限制为:
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
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