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不是。办了慢病住院不是能多报销。不论申请办理了何种慢性病,在门诊上治疗慢性病适应症时,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论办的何种慢性病,都只能按住院的报销比例报销,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医保的住院比例报销,而不是按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报销。
与门诊报销比例不同。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新农合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