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商品自身问题,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商家进行退货,如果不退,可以直接投诉到工商局或拨打消费者热线;
2,如果商品没有问题,而是自身问题,但没有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凭借购物凭证,找对方协商换货,尽量不要退货;
3,如果铁了心想要退货,非质量问题,千万注意自己的态度,只要态度放端正些,好说好商量,一般都会给退。
1、到店里和老板/店长协商,看具体什么原因导致货物商品损坏。如果是店里货物商品原因或者本身质量问题,还是自身导致商品货物收到损坏
2、带上付款收据或者是小票去柜子说明原因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