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一旦被回收,便不再具有被继续回收的可能性。爱心的本质在于自愿付出和无私奉献,而当爱心被回收时,它便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一句谚语所说:“施人玫瑰,手有余香。”
爱心的给予是单向的,它不应带有任何回报的期待。当爱心被回收,便失去了这种单向的给予和无私奉献的本质,因此也就失去了被继续回收的可能性。
爱心基金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