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然后收到款项并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等进行核算。
1.确认利息收入:
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单,将利息收入以红字方式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方。
2.结转损益:
当期期末结账,将利息收入结转至企业损益,计入本年利润科目。
3结转未分配利润:
最后,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是从2014年3月1日开始的。在这一改革中,工商局不再要求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交验资报告,而是改为由企业自行约定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这一改革措施旨在降低企业的设立门槛,鼓励更多人创业,并提高市场经济的活力。
同时,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也有助于减少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抽逃等问题的发生,提高了企业资本的运作效率和信用度。因此,这一改革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