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休时社保累计缴纳满15年,但没有满医保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次性补缴。如果符合一次性补缴的条件,可以一次性补缴所需的年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需要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延长缴费。如果医保缴费年限还差几年,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直到满足规定的缴费年限。
转交居民医保。如果差的年限较长,也可以选择转交居民医保,然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2、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处理养老金收取卡之用)、个人相片(处理退休证用)等材料;
2、社保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组织,由社保组织审阅其是否契合退休条件;
3、社保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详细养老金;
4、经办人根据社保核算结果完善退休批阅表并提交社保承认、核准,完结后社保发放退休批文并制造退休证,一起委托银行处理其养老金收取卡;
5、经办人将处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结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