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通知》的文件,其中包括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政策,并且呼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公安等部门加大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力度。该通知具体条款如下:
1. P2P登记备案:要求地方政府金融办对P2P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严格审核备案材料。
2. 关停整改:对于违法经营、严重债务问题的平台,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强制关停、整改等措施。
3. 控制风险:要求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加大对于网络借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力度。
4. 化解风险:在协调多个部门的力量下,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于经营不善、面临清盘等问题的P2P平台进行风险处置,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通知的发布,表明了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强监管态度,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
三要多措并举缓解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这十项政策稳定了P2P市场,针对投资人、网贷机构和借款人做出不同举措,多方面地应对行业风险,维护了网贷机构退出后市场的稳定,为网贷机构发声。